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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峡晚报讯(记者谭廷)8月26日13时37分左右,位于三峡游客集散中心门口,一辆车牌号为鄂ET13**的车辆驾驶员刘某拒载乘客,并在被投诉后对乘客进行辱骂。此事经过宜昌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调查,查证属实,目前已对刘某实施停车学习的顶格处罚。
当时,刘某驾驶的车辆停靠在三峡游客集散中心门口,3名乘客欲乘车前往目的地。驾驶员刘某在询问了乘客的目的地后,以接人为借口拒绝搭载。其中的一名乘客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,拍摄了车辆的车牌号,这一行为引发了刘某的不满,他开始对乘客进行辱骂。
乘客在遭受辱骂后,立即拨打了12328投诉热线,向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进行了投诉。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,迅速展开调查,核实相关情况。经过调查取证,确认了刘某的拒载和辱骂行为属实。据此,市交通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刘某进行了顶格处罚。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法律对违规行为的严惩态度,也维护了乘客的合法权益,提升了公众对交通秩序的尊重和遵守。
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表示,刘某的拒载和辱骂行为,严重破坏了公共交通秩序,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。他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规,也违背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作为公共交通的参与者,每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,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,更不能辱骂乘客。